来源:我爱卡 小编: 发布时间:2015年05月08日
内容导读: 平安银行信用卡单笔消费分期付款(以下简称“消费分期”)业务是指持卡人(仅限主卡持卡人申请,附属卡持卡人不能申请,以下“持卡人”均指主卡持卡人) 消费当天至本期账单日当天(含)之间,致电平安银行客户服务热线95511-2、登陆平安一账通网站点选“信用卡”频道或平安银行信用卡网上银行 申请将消费金额逐笔分期,在约定期限内按月偿还的业务。
平安银行信用卡单笔消费分期付款(以下简称“消费分期”)业务是指持卡人(仅限主卡持卡人申请,附属卡持卡人不能申请,以下“持卡人”均指主卡持卡人) 消费当天至本期账单日当天(含)之间,致电平安银行客户服务热线95511-2、登陆平安一账通网站点选“信用卡”频道或平安银行信用卡网上银行 申请将消费金额逐笔分期,在约定期限内按月偿还的业务。
平安银行信用卡单笔消费分期注意事项
(1)申请平安银行信用卡单笔消费分期付款,分期总金额最高不得超过100000元。申请核准后不得对已申请的分期期数、金额进行更改。
(2)若持卡人申请提前清偿未偿付的分期余额, 经平安银行核准后,持卡人必须一次性支付未偿付的分期余额及手续费。
(3)若持卡人的原交易在7天内未入账,平安银行将取消持卡人该笔原交易对应的单笔消费分期申请。
(4)持卡人成功申请单笔消费分期后,不能对已申请的分期期数、金额进行更改;若申请单笔消费分期的原交易发生退货,分期交易不可取消,每期仍须按原分期规则还款并支付相应手续费。
(5)单笔消费入账金额可参与积分计划,单笔消费分期付款业务的后期每期入账应还金额和手续费不再参与积分计划。
(6)已经办理平安银行信用卡分期业务的入账金额不享受该服务。
(7)本业务具体条款及细则详见《单笔消费分期付款业务条款及细则》。
(8)平安银行保留本业务的最终解释权。
“我爱卡(www.51credit.com)是,银行授权信用卡申请合作网站,安全、便捷、高效!申请信用卡请访问我爱卡网在线申请通道://cc.51credit.com/
更多信用卡优惠、服务信息尽在我爱卡客户端 猛戳//www.51credit.com/phone.html下载”
135791113
2468101214
广发银行信用卡中心 兴业银行信用卡中心 中信银行信用卡中心 招商银行信用卡中心 建设银行信用卡中心 光大银行信用卡中心 交通银行信用卡中心 工商银行信用卡中心 中国银行信用卡中心 农业银行信用卡中心 平安银行信用卡中心 上海银行信用卡中心 深发银行信用卡中心 民生银行信用卡中心 华夏银行信用卡中心 浦发银行信用卡中心 北京银行信用卡中心 包商银行信用卡中心 东亚银行信用卡中心 宁波银行信用卡中心 邮政银行信用卡中心 江苏银行信用卡中心 南京银行信用卡中心 温州银行信用卡中心 哈尔滨银行信用卡中心 花旗银行信用卡中心
![]() |
我爱卡申请系统经过VeriSign顶级安全认证 京ICP证110622号 ![]() Copyright 2005-2018 51credit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