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银行信用卡分期付款账单分期
账单分期付款是平安银行信用卡中心为符合条件的持卡人提供的,对其已出账单提供的分期付款服务。持卡人在交付一定的分期手续费后,可将其已出人民币账单的消费交易金额未还部分按照持卡人申请的期数分期均额偿还。
1、申请金额:分期总金额不得少于500元,最高不得超过50000元。申请核准后不得对已申请的分期期数、金额进行更改。
2、申请时间:本期账单日次日至本期账单到期还款日前二日之间。
3、申请方式:登录平安银行信用卡网上银行或拨打24小时客服热线40088-24-365按9转人工即可申请账单分期。
4、分期期数及手续费率:平安银行提供2、3、4、5、6、7、8、9、10、11和12期分期期数可选择,申请核准后不得对已申请的分期期数进行更改,且3个月内不能进行第二次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