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关于同意平安银行继承深圳发展银行股通知
来源:金投网 小编:lengxiang 发布时间:2013年01月11日
内容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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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报来《关于深圳发展银行更名为平安银行的报告》(深发银[2012]731号)收悉。经研究,同意你公司继承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2-2014年记账式国债、储蓄国债承销团成员资格,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与财政部签订《2012-2014年记账式国债承销主协议》、《2012-2014年储蓄国债承销主协议》,财政部与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2012-2014年记账式国债承销主协议》、《2012-2014年储蓄国债承销主协议》同时废止。
请你公司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完善相关制度机制,健全岗位工作规范,指定专人负责有关工作,并加强人员培训,做好系统日常维护工作,确保记账式国债、储蓄国债相关业务顺利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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